《关于》内蒙古赛汉塔拉镇休闲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赛汉塔拉镇休闲广场建设项目 由苏右发改字【2017】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建设单位为苏尼特右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2 建设规模:硬化地面51713m2;
2.3 建设地点:赛汉塔拉镇;
2.4 投资金额:约2300万元
2.5质量等级: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6 计划工期:2017年8月31日-2017年10月31日;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并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 施工企业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
3.4监理企业: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为本企业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
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
施工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即可)、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区外企业可只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开户**、注册**及五大员证(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且**及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监理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即可)、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户**、本企业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内蒙古自治区区外企业必须获得入区承揽业务资格(以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通告查询结果为准)。
注:
1) 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企业拟派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及劳动合同,任何缺项都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2)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完成报名后下载的投标企业报名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3)开标时,携带以上要求证件、资料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整洁清晰并加盖公章以备审查。
5.投标报名
5.1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8月1日8:30至2017年8月6日17:30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网站上支付并购买招标文件,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后视为有效报名,否则为无效。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施工1500元,监理500元,售后不退。
6.3购买时间由网上系统确定,报名成功的企业自行关注网上动态。投标人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遇到问题向技术支持电话联系。
6.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澄清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的2日内,在网上确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7.3 投标截止地点(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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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白雪 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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